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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咨询首个行业行约试行上海
 文章来源:人民网 文章作者: 点击: 次 发布时间:2007-11-24  字体: [ ]  

    随着社会的急速发展,人们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,寻求心理咨询的比例逐年上升。但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心理咨询的服务原则、收费标准等情况,今后这一现象将有所改观。今天,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向社会公布相关行业行约,使心理咨询机构以及来访者双方均"有章可循",从而促进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。  
 
 
    自团市委第一条心理热线发展至今,上海的心理咨询行业已走过了20年的路程,尤其是2002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设了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和鉴定项目,拉开了该市心理咨询行业快速发展的序幕。至今年6月底,上海已累计培训心理咨询师约9000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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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然而,与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心理咨询行业仍处于初创阶段,行业规范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,急需建立一套统一的管理制度。2007年1月底,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正式成立,并开始着手规范和引导行业的职业和执业行为。经过广泛调研,及借鉴国外成功经验,协会制定了《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行约(试行)》及其配套文本《心理咨询确认书(范本)》、《聘用心理咨询师合同(范本)》,于9月1日试行。行约对心理咨询机构及其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界定、服务行为、专业能力、继续教育、职业道德、收费、心理咨询消费争议等方面作了相关限定,后两个配套文件则是咨询机构与来访者、心理咨询师之间的协议范本。据悉,行约等行业自律性文本将试行半年,期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。明年上半年正式出台后,将成为全国心理咨询行业的第一个行约,将有力带动全国的心理咨询行业规范有序发展。 字串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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