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地图 Rss订阅
高级搜索
 当前位置:首页>职场>职业生涯>>新华时评:谁来破解女大学生就业困境?
 
新华时评:谁来破解女大学生就业困境?
 文章来源:新华网 文章作者: 点击: 次 发布时间:2007-04-02  字体: [ ]  

    新华网海口4月2日电(记者 郑玮娜、卫敏丽)在近日召开的“妇女人权与社会性别高层研修班”上,女性就业歧视问题成了热门话题。一些代表指出,当前,女性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愈演愈烈,解决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迫在眉睫。

    当前,许多单位在招聘中,存在排斥或限制女性的现象:有的用人单位明说只要男生;有的女博士只能与男硕士同等录用,女硕士只能与男本科生同等录用;有的女本科生因为找不到工作,只好硬着头皮考硕士、考博士。

    存在就业性别歧视的一个主要原因,是不少用人单位单纯从经济效益出发,不愿承担社会责任。一家私企人力资源部经理说:“女职员过不了两三年就得怀孕歇产假,解聘吧,违反劳动法;养着吧,对企业也是不小的负担,所以现在我们干脆不招女的。”

    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歧视,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原则,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。保证男女两性就业平等,仅靠市场机制的调节是难以做到的。对女大学生就业中面临的困境,政府和全社会应该有所作为。

    首先是完善立法,明确禁止性别歧视。刚刚公布的就业促进法草案专门作了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人员,不得以性别等因素歧视劳动者,但草案没有明确构成就业歧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应该在就业促进法草案中,对于性别歧视行为出台具体严厉的惩罚措施。

    消除女性就业歧视,需要用人单位转变观念。生育是女性对社会的一种贡献。用人单位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,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,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,实行因才选人、因才用人,努力为女性提供就业岗位。

    消除女性就业歧视,各级政府更应当有所作为。要采取具体措施,鼓励督促企业录用女性员工,对吸纳女性就业多的用人单位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。同时,加快建立和完善女性社会保障制度,通过社会保险,将女职工生育保险责任由单位承担改为社会承担,以减轻企业成本,增强用人单位录用女性员工的积极性,创造女性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。 字串1



娅俐心理,您心灵永远的家园
预约电话:021-54880166
上一篇:职业生涯设计细细规划   下一篇:南京一女大学生患强迫症屡次在超市偷窃(图)
 返回顶部   打印本页   关闭窗口   
用户名: 新注册) 密码: 匿名评论 [所有评论]
评论内容:(不能超过250字,需审核后才会公布,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。
关于我们 | 服务条款 | 广告服务 | 免责条款 | 帮助中心 | 网站导航
Copyright © 2000 - 2008 Yalay Psy 沪ICP备06017946号
版权所有:娅俐心理网 系统集成:DedeCMS